金屬線槽敷設規范有哪些
金屬線槽敷設規范按照《JGJ16-2008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8.5處
8.5.1金屬線槽布線宜用于正常環境的室內場所明敷,有嚴重腐蝕的場所不宜采用金屬線槽。具有槽蓋的封閉式金屬線槽,可在建筑頂棚內敷設。
8.5.2同一配電回路的所有相導體和中性導體,應敷設在同一金屬線槽內。
8.5.3同一路徑無電磁兼容要求的配電線路,可敷設于同一金屬線槽內。線槽內電線或電纜的總截面(包括外護層)不應超過線槽內截面的20%,載流導體不宜超過30根。控制和信號線路的電線或電纜的總截面不應超過線槽內截面的50%,電線或電纜根數不限。有電磁兼容要求的線路與其他線路敷設于同一金屬線槽內時,應用金屬隔板隔離或采用屏蔽電線、電纜。
注:控制、信號等線路可視為非載流導體。三根以上載流電線或電纜在線槽內敷設,當乘以《JGJ16-2008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規范的第7章所規定的載流量校正系數時,可不限電線或電纜根數,其在線槽內的總截面不應超過線槽內截面的20%;
8.5.4電線或電纜在金屬線槽內不應有接頭。當在線槽內有分支時,其分支接頭應設在便于安裝、檢查的部位。電線、電纜和分支接頭的總截面(包括外護層)不應超過該點線槽內截面的75%。
8.5.5金屬線槽布線的線路連接、轉角、分支及終端處應采用專用的附件。
8.5.6 金屬線槽不宜敷設在腐蝕性氣體管道和熱力管道的上方及腐蝕性液體管道的下方,當有困難時,應采取防腐、隔熱措施。
8.5.7 金屬線槽布線與各種管道平行或交叉時,其最小凈距應符合表8.5.7的規定。
金屬線槽與一般工藝的管道,平行凈距離應為0.4m,交叉凈距應為0.3m
金屬線槽與具有腐蝕性氣體管道,平行凈距離應為0.5m,交叉凈距應為0.5m
金屬線槽與熱力管道有保溫層,平行凈距離應為0.5m,交叉凈距應為0.3m
金屬線槽與熱力管道無保溫層,平行凈距離應為1.0m,交叉凈距應為0.5m
8.5.8金屬線槽垂直或大于45°傾斜敷設時,應采取措施防止電線或電纜在線槽內滑動。
8.5.9 金屬線槽敷設時,宜在下列部位設置吊架或支架:
1.直線段不大于2m及線槽接頭處;
2.線槽首端、終端及進出接線盒0.5m處;
3.線槽轉角處。
8.5.10金屬線槽不得在穿過樓板或墻體等處進行連接。
8.5.11金屬線槽及其支架應可靠接地,且全長不應少于2處與接地干線(PE)相連。
8.5.12金屬線槽布線的直線段長度超過30m時,宜設置伸縮節;跨越建筑物變形縫處宜設置補償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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