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纜橋架型號和規格內容來源于《T/CECS 31-2017鋼制電纜橋架工程技術規程》第3.4篇型號和規格
3.4電纜橋架型號和規格
3.4.1、電纜橋架型號應包括下列內容:
1、名稱:可用大寫漢語拼音第一個字母表示;
2、結構形式:無孔托盤(P1)、有孔托盤(P2)、梯架(T);
3、規格:托盤、梯架的直線段和彎通依次標明寬度、高度;附件和支吊架標明一個或幾個主要技術特性的尺寸;
4、防腐層類別:分彩鋼復合涂層(CQ)、耐腐VCI雙金屬復合涂層(Vs)、熱浸鍍鋅(R)、電鍍鋅(D)、粉末噴涂(P)、其他(T),同一防腐層類別如根據不同的環境條件需要細分時,應注明細分代號;
5、材質:不銹鋼(S)。
3.4.2、托盤、梯架常用規格系列尺寸宜符合表3.4.2-1的規定,寬度600mm及以上規格不適用于平板型托盤。網格式金屬電纜托盤直線段的常用規格宜符合表3.4.2-2規定。
3.4.3托盤、梯架的直線段單件標準長度宜為2000mm;網格式金屬電纜托盤直線段長度宜為3000mm。
3.4.4、彎通的內角不應為直角,工程常用的彎通寬度與其彎曲半徑配合尺寸應符合表3.4.4的規定。
3.4.5有孔托盤底部通風孔面積應在托盤底部總面積的30%~40%范圍內。
3.4.6梯架直線段橫檔或模壓增強底托盤直線段底部加強筋應均勻布置,梯架橫檔的中心間距不應大于300mm,載荷等級B級及以上的模壓增強底托盤底部加強筋中心間距不應大于250mm;彎通的橫檔或加強筋間中心距取其1/2長度處。
3.4.7梯架橫檔寬度不應小于20mm,橫檔高度不應小于20mm。
3.4.8支、吊架或立柱上固定托臂的開孔位置或焊接位置.應滿足托盤、梯架多層設置時層間中心距為200mm、250mm、300mm、350mm的要求。
3.4.9各種附件和支、吊架在滿足相應載荷的條件下.其規格尺寸應配合托盤、梯架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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